有媒體報導勞保給付職災申請困難,勞動部勞保局發文澄清。 本報系資料照

分享 有媒體報導勞保給付職災申請困難,勞動部勞保局今天發新聞稿澄清,已從寬認定職災保險給付審查標準,勞工可依職業災害區分為職業傷害與職業病,請領相關給付。勞保局表示,勞工保險職業災害可分為職業傷害與職業病兩大類,被保險人若因工作或者通勤、公出途中遭受外來傷害,可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請領職業傷害相關給付;如果不幸罹患疾病,且有明確工作暴露證據、工作內容等事證,經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認定疾病與工作有因果關係,符合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或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的疾病者,則可請領職業病相關給付。勞保局指出,職業傷害的發生有明確的人、事、時、地、物等證明就可審查認定,至於職業病除了須有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的診斷外,還應查明個案的實際工作情形、加保狀況等事證;在少數申請案件中,被保險人或家屬雖有提供門診醫師的診斷證明書,但經審查後,發現傷病機轉或傷病原因與工作場所暴露事實、作業內容等有出入,或涉有勞資爭議者,勞保局則須經查證後再做客觀、正確認定。勞保局強調,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請領職災給付,如經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認定,符合職業病者,經勞保局行政審查,所患與其工作內容相符者,就會發給職業病給付。近3年勞保職業傷害給付核定率平均達92.37%;職業病給付核定率已由102年48.33%提高至104年61.17%,核定率已有逐年提高之趨勢;若申請人對勞保局核定有異議時,也可循行政救濟程序申請爭議審議、訴願等,獲得充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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