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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漁業署持續推進解除歐盟黃牌的進度中。漁業署表示,歐盟要求我國必須在所有海外卸漁獲港口派駐登檢人力,或與對方國合作登檢,已逾半數港口將完成相關作業。歐盟執委會去年10月1日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Unreported,Unregulated, 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歐盟要求我國加強漁業管理的多種項目中,除修法加重違規捕魚的罰鍰至新台幣數千萬元的作業正在進行中,正待立法院審議、完成三讀。漁業署也提出,將在我國遠洋漁船卸漁獲的所有港口派駐人力登船檢驗,或與對方國家合作登檢,以此措施加強管理我漁船。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指出,海外卸漁獲港口數現行為41個,僅南非及模里西斯2國的2個港有外派人力,已規劃縮減為27個卸漁獲港口數,但全數都要派駐人力或與當地國合作登船檢驗,截至目前,規劃縮減為27個的港口中,已逾半數快要完成作業,正在加速完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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